改革篇
风雨10年,弹指一挥间。10年前,在风起云涌的金融改革浪潮中,沐浴着城市金融改革的春风,洛阳市商业银行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担负起服务地方、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的责任,为古都洛阳经济腾飞注入了“新鲜血液”。
由于洛阳市商业银行的前身——城市信用社规模小、科技手段落后、资产质量较差及历史包袱沉重等原因,导致该行成立之初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上举步维艰。
面对陈旧体制的积弊、人浮于事的现状、沉重的历史包袱、严峻的经营形势,新一届领导班子痛定思痛,选择了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建立适应市场化运行机制的破冰之旅。
该行以股份制公司为体制模式,完善公司结构,落实“三会一制”制度,在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薪酬、关联交易控制、审计、提名等委员会,在监事会设立审计、提名委员会,充分发挥决策、执行、监督、经营等环节的职能,形成了既分工合作又制衡约束的运行体系。该行还积极开展增资扩股工作,吸收中小投资者加盟,实现了股权结构的多元化。
企业要进步,没有一整套较为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行。基于这一看法,市商业银行努力建立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本着不断总结完善的原则,每年都在修订补充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综合考核办法”,以及“等级行”、“年薪制”、“绩效工资制”等,激发了全行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全员的事业心、责任感。该行还通过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建立了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为主体的内部风险防范体系,初步形成了科学合理、监督有力、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防范了各类风险发生。
2000年,该行全面启动了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改革,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推行了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制、员工聘用制,员工竞聘上岗、双向选择、末位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动态用人机制。同时,该行推行收入分配改革,实行员工岗位绩效工资制,“以岗定薪,以贡献取酬”,由“发工资”改为“挣工资”,为发展和创新所需的人力资源建设奠定了基础。经过改革,该行员工由1400多人调整为现在的1000人,先后招聘各类人才200多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员工数量占全体员工数量的比例达到79.26%。人员的精简,制度的建立,激发了内部活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大力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该行的机构改革也步步为营,强力推进。该行顺应新的管理趋势,把所有网点改建为支行级机构,由总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四级体制改建为“总行-支行”两级,逐步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小机构、大服务”营业格局和层次少、决策快,简捷、灵活的扁平式经营格局。2002年11月19日,该行的32家分理处改建成30家支行,并正式向社会公告开业,从而全面实现了“总行-支行”两级扁平式经营模式, “市民银行”形象更加鲜明突出。
回首10年,从危机重重到生机勃勃,从幼嫩到成熟,改革为洛阳市商业银行的前进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前进发展奠定了基石。可以说,正是由于洛阳市商业银行实施了一系列脱胎换骨的体制、机制变革,才能浓墨重彩地改写洛阳市商业银行的历史。 (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