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记者 李薇薇)
记者21日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了解到,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1日发布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情况公告。公告指出,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0分。此外,公告指出,考虑到西藏自治区自然环境的特殊性和法律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考虑到少数地方对通晓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法律职业人员的迫切需求,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民族考生,2007年仍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