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温燕 通讯员 于德海
白明宇)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凡于2007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只需缴纳2008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当月缴费,次月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截至11月底,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已达到391859人,占全市应参保人数的54.8%。近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决定,从12月6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第二次入户(入校)调查。
近日,市及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设立固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窗口,望广大居民积极参加,尽快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