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姜东) 5日上午,定鼎南路的张先生开车到车管所办理年审手续,工作人员点击电脑,发现该车10月份有违法记录。张先生这才想起,自己收到过一张交通违法告知单,但没有处理。他只好开车回辖区交警大队交罚款,耽搁不少时间。
和张先生一样,近期,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反映由于自己收到交通安全违法告知单后,没有及时处理,使自己的车辆检验和驾驶证换发等受到影响。
民警说,邮递告知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信息是公安部、省公安厅推行的一项旨在方便群众、规范交警执法的新举措,在于及时提醒和告知广大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有关交通安全信息和交通违法记分及车辆检验、驾驶证有效期信息,避免车主和驾驶人因超过法定期限而受损失。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超过15日不接受处罚的,每天将加处3%的罚款;如果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继续驾车的,将视为无照驾车,处2000元罚款;机动车超过检验期限的,可以扣留车辆并处罚款。
交警支队提醒大家,在接到交通安全违法告知单后,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交警大队咨询、查证和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