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将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污染减排与节能降耗,被称为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两大“约束性”指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32.1万吨的基础上,削减23.2%,控制在21.7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4.46万吨基础上,削减10.1%,控制在4.01万吨以内;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县级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这是今年8月市政府转发的《洛阳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中,对全市“十一五”期间减排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实际上,这也是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目标书中的要求。
这些看似枯燥的数字背后,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战略。
简单的数字来之不易
作为重工业基地,我市的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产业在全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这也给我市带来能源消费总量高、污染严重等问题。
“要想顺利完成我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火电企业的脱硫设施建设和使用是重中之重。”在谈及如何确定我市减排工作突破口时,市环保局副局长戴颖说。据介绍,上大压小前,我市共有18家火电企业54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640万千瓦,这些火电企业所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0%以上,无疑是全市污染物总量大幅削减的潜力所在。
早在2004年,我市就将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统筹安排,强力推进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使之成为工程减排的重点。去年年底,我市已有25台发电机组完成了脱硫设施建设,装机容量为396万千瓦,新增二氧化硫减排能力10万吨以上。
今年,在省定目标基础上,我市提出了年底前完成所有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任务的目标。目前,这项工作整体推进顺利。市环保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洛阳中友电力公司1×50MW机组、洛阳豫港电力公司二期脱硫设施已建成;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公司3×300MW机组、洛阳新安电力集团公司9-12#机组、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厂二期2×300MW机组等11台机组脱硫工程正在建设,预计年底前可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热电站脱硫工程,可能要延期至明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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