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先生:由于王某本人的原因导致我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现王某要求我公司按原劳动合同规定向其支付劳动报酬,我公司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吗?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左鑫、谢亮:劳动合同的无效会导致两个法律后果的产生:第一,劳动合同自始不具有约束力,即劳动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而不是从确认无效之日起无效;劳动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劳动合同关系即不存在,当事人双方也就不得基于原劳动合同请求对方履行权利义务。第二,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由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劳动者的劳动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进行结合产生了新的生产成果,而新生产成果的所有权属于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劳动不可能返还,劳动力的提供无法恢复原状,所以只能通过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来作为补偿。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劳动者一方对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是否存在过错(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若劳动者已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本案中,如果王某已付出了劳动,公司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但具体的劳动报酬数额不应当按原劳动合同规定执行,而应当参照公司相同或相近岗位职工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