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张磊强)近期,我市部分机动车车主常常为在外地出现交通安全违法无法接受处罚而烦恼,不少车主和驾驶员也经常到市交警支队投诉和咨询,想找到一个不需要到外地就能接受处罚的办法。
据了解,市交警支队法制室通过认真研究有关法律规定,并专程报经省交警总队同意,设计制作了可以在本市对异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执法程序。该程序将于12月21日正式施行,届时,凡本市车管部门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如果在本市以外因交通安全违法而被录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信息网络,影响其车辆检验的,可以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到市交警支队法制室接受处理。一般情况下,在接受处理后的一周内其车辆和驾驶证可以自动解锁,车主可以恢复办理正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