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试点医院做了许多准备工作
昨日上午,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症科上方醒目地挂上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认真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宣传横幅。
据了解,为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市卫生部门和两家试点医院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市中心医院和河科大一附院自本月10日接到正式通知起,就给各科室下发了按病种付费管理的诊疗指南与临床路径,成立了按病种付费工作管理小组和质量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各单病种相关科室负责人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根据医院特点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管理细则。医院还组织基层医务工作者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着重学习按病种付费管理的诊疗指南与临床路径。
诸多原因导致新政执行推迟
由于牵涉收费电脑软件的调试、医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各病种治疗成本的核算等诸多问题,昨日期限来临之前,我市两家试点医院都不约而同推迟了按病种付费的时间。
据两家医院负责人预计,河科大一附院最早要到明年1月才能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管理,市中心医院则计划在两个月内优先推广一些单一无并发症的试点病种。
除了技术层面原因外,两家试点医院负责人都把新政推行的最大难点归结到治疗费用与医保的对接问题上。
在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的通知》里,对各具体病种名称及最高限价都作了规定,但在治疗费用如何与医保对接的规定上却指向不明。据了解,目前医保和“新农合”的结算体系都是“按项目核报”,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后,两者都要转为“按病种核报”。
“‘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还能进行内部协调,医疗保险的管理单位是劳动部门,这就牵涉多个政府部门间相互协调的问题,需要时间沟通解决。”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说。
入院需签订自愿协议,有并发症将退出
据了解,患者确诊入院后,医生将核对患者的病种,如果患者所患疾病属于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治疗前患者将与院方签订《按病种付费治疗同意书》。治疗过程中,医院将不再向患者提供“一日清单”。但如果在治疗过程中,按病种付费治疗的患者出现其他并发症,经审批后,将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转而实行按项目付费。
具体定价只能“向下走” ,节余费用不返还
根据规定,按病种付费价格表中规定的是最高限价,病人按所定的执行价格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医院定价也只能等于或低于这个价格标准,不能超过标准定价。
如果医院利用合理、科学的技术治疗,降低了治疗成本,节约的那部分治疗费咋处理?
例如子宫肌瘤病种中的子宫全切除手术,三类医院的“打包价”为4200元,按相关规定,患者按病种价格支付费用后,不再交纳任何费用。如果医院按照规定的治疗路径,只花3500元就治愈了患者的疾病,那节约出来的700元怎么办?医院负责人说,节余的医疗费用不返还给患者,但是否作为医院的基金来弥补其他患者按病种付费管理的成本支出,还没有明确规定。
本报记者 邓超 见习记者 戈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