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腰骨脱落,彭婆镇许营村的范木卿近日到伊川县中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病愈后,他收到了一张住院清单,清单显示:住院医疗费为15924.08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9162.9元。也就是说,他只用付6761.18元医疗费。
“俺只交了10元,住院就报了9000多元,真是想不到!”据了解,范木卿家非常困难,为了给他看病,家人四处举债。出院时,范木卿拉着医护人员的手说:“‘新农合’让农民都能看得起大病了,俺全家都要参加‘新农合’!”
县中医院院长高志强说,年初至今,仅县中医院收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病人就有2334人次,共产生医疗费用416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达154万元。
“每人拿出10元,吃药报销管一年”、“平时少喝一瓶酒,病时捡回一头牛”。从这些农民朋友挂在嘴边的顺口溜中,就能看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据了解,2007年伊川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520028名,到11月底累计有150288人次得到医疗补助,补助金额为1530.76万元。
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过程中,县政府先后拨付专款40余万元,用于机构建设和开展宣传工作;县民政局为解决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交费困难问题,集中代交资金23021万元。截至目前,伊川县共确定县级定点医疗机构6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1个、村级定点医疗机构403个,在北京市外建定点医疗机构1个。同时,还建立了以伊川县人寿保险公司为依托的补助服务体系,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服务中心1个,补助服务站21个。为了真正让农民从“新农合”中得到实惠,伊川县一方面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现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合同化动态管理;一方面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补助支付的费用审核工作和事后监督审核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张武昌 冯玉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