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要妥善安排好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口粮、衣被、住所和取暖等问题。要认真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劳模、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库区移民及城乡“低保户”、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确保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切实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
通知强调,要保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重点做好粮油肉等重要商品的供给和价格稳定工作。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和药品。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节前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铁路、民航、水运、公路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节日期间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要加大对节日热销商品尤其是食品的执法检查力度,防止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