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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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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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庭的当家人
商家提早瞄上
大学生短期工
2008洛阳
新年烛光婚典圆满结束
石子撒满地
忙坏清洁工
潭头村:机制不健全 “垃圾山”回潮
多数新商品难觅QS踪影
劳资双方应按约定
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福利院里过新年
清庄村环境面貌大有改观
捡到一根头发
侦破一起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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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商家提早瞄上
大学生短期工
  本报讯 (记者 赵志伟)春节前后是商家“搜金捞银”的黄金季节,各商家都早作准备,广泛“网罗”各种短期工。这不,寒假未到,他们便将目光瞄上了在校大学生。

  元旦期间,某生鲜量贩入口处出现一则招聘“寒假短期工”的广告,上写:“诚聘在校大中专生,要求诚实正直守信,有良好的客服意识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在西工区的繁华商业街区,类似的招聘广告随处可见。

  昨日,按照广告上的电话,记者致电其中的一商家。对方答,每天工作9个小时,从1月7日至2月20日,工资600元,“我们店一共招20人,主要做理货员和营业员,现在都快报名满了。”

  河南科技大学大三学生小张家在陕西农村,今年春节她不打算回家了。作为一名已经报了名的“寒假短期工”,小张说,我学的是经济类专业,能在商场实地体验一把营销一线的火爆,同时还有点收入,可谓“一举多得”。

  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实施。针对商家提前争抢“寒假短期工”的现象,我市劳动部门及一些法律专家提醒应聘者:要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做一个明白的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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