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发改委物价办物价检查所执法人员对我市部分停车场执行《洛阳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绝大多数停车场都能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停车场没有明码标价
昨日,执法人员对涧西、西工、老城的部分停车场进行检查,结果,被检查的10个停车场均没有按规定放置明码标价牌。
据介绍,按照《洛阳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停车场必须在醒目位置放置明码标价牌,当执法人员来到洛阳火车站西边的一个停车场时,发现该停车场的标价牌被塞在管理室的一个角落里;在真不同饭店门前停车场,市交警支队和市物价检查所联合设置的明码标价牌上的收费标准竟被人遮住了,监督举报电话12358中的2字也被人遮住(图中圆圈处)。
多数停车场没有执行免收停车费规定
昨日,在河科大一附院输液大厅前的路边临时停车场,执法人员的车刚进去,管理员就来收费。执法人员问:“只停10分钟要不要钱?”管理员回答:“要。”
7日,本报曾报道中央百货门前停车场对小型汽车收费5元。昨日,执法人员来到这个停车场时,管理员说小车已经改为收费3元,但她不知道有免收停车费的规定。
执法人员来到火车站西边的停车场,一姓许的车主正和管理员争吵。许先生说,他来车站送文件,就停了5分钟车。他知道进入停车场20分钟以内免收存车费的规定,但管理员仍坚持让他交费。管理员说,这个停车场归洛阳车站经营服务中心管理,中心没有向他们传达此规定。
在一些停车场,虽然管理员说上级部门已经组织他们学习了相关文件,也知道有免收停车费的规定,但由于没有执行凭证式管理,使得这一规定无法执行。
非机动车存车收费问题多
从昨日的检查情况看,非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都“超标”。
在大张盛德美门前停车场,执法人员看到管理员收取一市民自行车存车费2角时予以了制止。10分钟后,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里,发现还是那个管理员,竟收取一市民电动车存车费5角,而按规定应为3角。
在中央百货门前非机动车停车场,一管理员对暗访的执法人员介绍,电动车收费5角,自行车一般的收2角、新车收5角。
市物价检查所调查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存车收费执行三个标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按规定,政府指导价不能高于政府定价,而市场调节价仅适用于地处城区偏远地段、城乡接合部及部分乡镇自建的和非自然垄断经营的停车场,洛阳城市区内的停车场不执行这一定价。因此,城市区内的停车场均应执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仅机动车停车场就有三四百个,这些停车场存在“多头管理”:有的归公安分局管理,有的归市道协停车管理公司管,还有的归单位、乡镇或村管理。市物价检查所已要求有关单位必须尽快将新管理办法传达到管理员,督促各停车场尽快实施凭证式管理。市民如果发现有停车场违规收费,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58。
本报记者 温燕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