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曼谷1月15日电(记者
凌朔)泰国内阁会议15日批准,目前在泰国南部那拉提瓦、北大年和也拉3个府实施的“紧急状态下行政管理法”(简称“紧急状态法”)延长3个月,以加强对这些地区的武装分子的监控和追捕。
依照规定,在实施紧急状态法的地区,政府有权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包括宵禁、禁止大规模集会、限制出版发行、逮捕嫌疑人员、没收可疑财产、监听电话、封锁公路、强制移民等。
泰国政府自2005年7月开始在泰南3府实施紧急状态法,已多次延长其有效期。最近一年来,泰南3府暴力活动猖獗,几乎每天都发生枪击、爆炸等袭击事件。14日,一支陆军巡逻队的全部8名士兵在那拉提瓦府遭武装分子伏击身亡;15日,也拉府发生爆炸袭击事件,导致37人受伤。
图为1月15日,调查人员在泰国南部也拉府的一个早市爆炸现场勘查。据泰国通讯社报道,泰国南部也拉府的一个早市当日发生炸弹爆炸事件,造成37人受伤。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