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月15日电 (记者 熊金超)因酒后驾车在107国道酿成40多人死伤惨祸,货车司机胡锋日前被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6年半有期徒刑。
去年8月25日,胡锋驾驶货车行至107国道武汉市东西湖陈家冲地段时,货车失控接连撞翻几个水泥隔离墩后,在逆向车道与一辆严重超载的中巴客车相撞,一并坠入路边鱼塘,致24人死亡、21人受伤。在法庭上,胡锋承认事发当天是酒后驾驶。
随车坠入水塘并受轻微伤的胡锋,被路人救起趁乱逃回家中,当天23时许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在这起恶性事故中,受害的客车核载33人,实载47人,严重超员,已在事故中身亡的客车司机黄某也应承担事故责任。胡锋酒后驾驶直接导致惨祸发生,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按照交通肇事罪上限为7年的标准,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胡锋在法庭表示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