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刘静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7日说,国家依法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目的是抑制价格不合理的上涨,但政府不会干预企业在合理幅度内的正常提价。
曹长庆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时表示,“对企业的正常提价,在合理的幅度内,我们是不干预的。非法的、不合理的涨价,我们是不允许的”。
他说,对于企业来讲,只要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它们的影响不是很大。但如果违反了国家的规定,想趁机发财,这是不允许的。
迄今为止,政府已经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原材料的供应,减缓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企业的冲击。国家通过加大对市场粮食的投放保持市场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前一段时间饲料价格有所上涨,很大原因是它的原材料玉米价格上涨。为稳定玉米价格,国家在南方投放大量玉米,减轻了饲料企业的成本压力。
据介绍,国家还通过稳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保持电力、石油这些能源价格的基本稳定,为企业的生产发展奠定一个基础,降低企业成本增加的压力。
据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刘静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7日说,发展改革委从1月15日起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发挥。
周望军表示,现在国家价格法已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主要是形成市场价格机制。截至2006年,我国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有95.3%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市场来决定的,当然还有不到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政府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他说,这次采取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涉及商品数量极少,即16日公告里发布的成品粮、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鸡蛋等。
周望军说,“我们干预的企业也是极少数的,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才干预。对极少数企业的干预和对极少数商品的干预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
他认为,现在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并没有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过是对企业提价的合理性、理由的充分性,政府保留审查的权利。“比如调价备案,你先调价,然后把调价结果告诉我,政府对你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合理性涨价,政府是不干预的”。
他强调,政府没有也不可能要求企业亏损经营。也不会因为政府干预措施来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上述干预措施主要针对价格涨幅高、价格违法行为增多的情况,并不是专门针对春节而采取的,不过对于稳定春节市场的物价,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也是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