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昨日上午,受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主持召开2008年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会上,市法制局负责人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主要内容,该法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会议指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体制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将为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提供高效公正的法律救济,对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大意义。我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用,更好地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介绍了银监会《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会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确保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与节能减排有关的授信工作。会议强调,我市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与环保部门信息沟通机制,通过沟通联动,有效规避信贷风险和损失,共同制约不合规企业,合力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环保部门对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履行减排工作责任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银行机构要通过授信工作来制约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会议还听取了市民政局对郭成播、和云生两位同志追认革命烈士审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副市长王立林、杨萍,市长助理李雪峰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