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农民工朋友:打工时一定要保存好合同等,以便发生纠纷时便于律师调查取证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戈晓芳)本社洛阳新闻网(www.lyd.com.cn)“律师在线”频道“帮农民工讨工钱”热线开通后,7天内共接到各类农民工投诉200多起,其中100多起是各县区农民工打来的与讨薪相关的法律咨询电话,而另外近100起投诉案件中,有70%的案件遇到了 “证据不足”问题。
“律师在线”加盟律师畅治平说,前来律师事务所投诉的农民工,一部分是两手空空,没有携带任何相关证据,另一部分则是签订了劳务合同,但却没有工程量与工资的结算单等详细证据。
市六冶下岗职工张真良,2006年8月分包了三门峡义马市一个工地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涂刷工程。他与十几个工人,每天起早贪黑在30多米的高空作业两个多月,但却没有拿到工资。
据了解,分包工程之前,张真良也与总承包方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钢结构工程劳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安装劳务费按每吨1000元结算,并明确了施工的工程量,而且干完相应的工程后,都由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签证。
然而,当工程完工以后,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结算工程总量和工资为理由,收走了张真良所保存的所有工程的“签证”。
对于许多农民工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的情况,律师们也颇感无奈,畅治平律师提醒农民工,打工时一定要将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等记录好,把自己的工资单、完工结算单等保留好,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律师们调查取证。
另外,在所受理的建筑方面的投诉中,层层转包所形成的三角债务,使得农民工不知道自己在给谁打工,这也成为农民工讨薪的又一难题。畅治平说,工程层层分包到各级包工头后,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他们和包工头达成口头协议,再由包工头和用人单位联系,用人单位并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关系就很难认定。
律师们说,在帮助农民工讨薪的过程中会存在一些困难,面对这些困难,除了需要律师的法律援助外,更需要劳动监察、建委等相关部门以及信访部门的配合,共同帮助农民工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