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李灿)昨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要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2008年,全市500多名律师每人至少要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各县(市)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少于1800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在200件以上。
会议强调,要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不能承办收费案件;逐步完善异地协作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程序和相关部门协作机制;今年各县(市)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达到1800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达到200件以上,要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作为评先授奖的条件之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市政协副主席杜勇杰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