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不合格账户规范工作,我部就不合格账户规范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未按本公司之前多次公告要求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规范账户手续的投资者,请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上海证券账户卡、深圳证券账户卡以及其他因账户规范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至开户营业部完成账户规范手续。
二、我公司已从2007年12月17日起,对尚未规范的身份不对应账户、身份虚假账户等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措施。此类账户只有办理规范手续后,方可取消限制措施。因客户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有关账户规范的详情请咨询中投证券洛阳天津路营业部:0379-64821715
特此公告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天津路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