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2月20日起,省卫生厅、发改委确定在39家医院对100个病种推行“一口价”收费,我市河科大一附院、市中心医院名列其中。但由于技术和费用报销等方面问题,这一便民措施推迟执行。昨日,记者获悉,在市卫生、医保部门和试点医院多方筹备下,病种“一口价”将于2月1日在河科大一附院实施,市中心医院确定在2月底实施。
试行90多个病种
据了解,此次省卫生厅划定了100个试点病种,试点医院可根据自身诊疗条件,选择确定本院的试点病种,凡医院能够开展的试点病种,均应实施按病种付费。
据河科大一附院医务科负责人介绍,由于该院没有获得肾移植的准入,因此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除划定的6种传染病与肾移植目前无法试行按病种付费外,正常分娩、单纯性阑尾炎、冠心病、腹腔镜胆囊摘除手术等93个划定病种,均可选择按病种付费,病种价格将按三类医院价格执行。如子宫肌瘤的治疗“打包价”三类医院为4200元,单纯性阑尾炎的治疗“打包价”三类医院为2950元。患者今后在试点医院若选择按病种付费,治疗费用将至少减少两成。
目前,院方依据省卫生厅制定的按病种付费的临床路径,结合医院特点,出台了93个病种临床路径的详细实施细则,并于18日通过有关部门审定。
市中心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具体的试点病种也将在2月3日确定,试点病种90个左右,心脏房(室)间隔缺损等大手术包括在内。
已完成与医保和“新农合”的对接
选择“按病种付费”方式治疗的患者能不能享受“新农合”和医保政策?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此前,如果执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机构不再向病人出具一日清单,这就意味着医保和“新农合”病人没了报销凭证,报销成了难题。
昨日,市卫生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病种付费已经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对参合农民按病种付费的诊治费用进行补偿时,凭出院结算发票,按相应的补偿标准报销。
另外,市社保中心医保监督科负责人表示,目前医保中心已在现有的医保报销程序中新增了“按病种付费”管理服务项目,参加医保的患者,可以按照现有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报销。
目前,两家医院通过医保和“新农合”结算费用的电脑应用软件都已调试完毕。从下周开始,您可以在两家医院看到详细的按病种付费信息。
3天内确诊仍可选择按病种付费
按照按病种付费的相关规定,患者需确诊入院后,才能选择按病种付费。为了让更多患者享受到按病种付费的实惠,河科大一附院对一些不确诊就入院的患者放宽了政策。
具体为:患者入院3天内能确诊的,仍可以选择按病种付费,3天的确诊过程中,医院将向患者提供一日清单,并按项目收费,一旦确诊进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医院将不再向患者提供一日清单。
本报见习记者 戈晓芳 记者 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