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3版:国内国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
布什呼吁尽快通过经济刺激计划
我国低保补助新政策春节前有望出台
本•拉丹儿子
呼吁父亲停止暴力活动
数九寒天
储冰忙
励精图治艰苦创业二十三载
继往开来矢志温暖万户千家
将继续调查沙马涉嫌腐败案
中方愿与日方
就东海问题
继续保持积极磋商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8 年 1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要求各地
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
各地区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或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乱收费,一律取消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销售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努力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规定,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现有价格水平上一律减半收取。

  通知要求,为鲜活农产品销售提供仓储、运输、摊位等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符合“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对各种强行服务、强制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根据通知,各地区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或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乱收费,一律取消。符合上述规定权限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重新审核,能免除的尽量免除,收费标准偏高的要适当降低。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通知强调,现行收费标准低于上述规定的,维持现行标准不得提高。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