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 韩洁 罗沙)财政部30日表示,2008年,中央预算部门和省级预算单位将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积极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其中出差购买机票、定点饭店公务消费,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中央纪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30日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为加快推进全国公务卡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按照部署,我国将力争到2010年在全国全面建立起公务卡制度,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和地方省、市以及有条件的县,都要推行公务卡管理。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该卡既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在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推行公务卡改革,在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管理,减少现金使用,强化财政监督,是当前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预防腐败行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
张通指出,公务卡的应用范围明确为预算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等,预算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要使用公务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