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7号决议 2006年1月,伊朗宣布恢复中止2年多的铀浓缩活动后,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7月31日, 安理会通过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否则将可能面临国际制裁。但伊朗对安理会决议表示“无法接受”。
同年12月23日,安理会通过第1737号决议,决定对伊朗实施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进行制裁。
第1747号决议 2007年2月2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向安理会提交报告,认定伊朗未在规定的60天期限内停止铀浓缩活动,美、英等国随即提出包含更严厉制裁内容的伊核问题新决议草案。3月24日,安理会通过第1747号决议,该决议在第1737号决议的基础上,加大了对伊朗核问题相关领域的制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