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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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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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完成旧城城中村改造任务
市政协启动新农村
建设调研活动
加强督查
促进人大工作开展
让文明之风吹遍洛阳城
全省农业科研工作会议
在洛召开
做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者传播者监督员
牡丹花会组委会
召开第二次例会
“红领巾”:文明城市我先行
举办专项恳谈活动
广邀重要客商来洛
企业在洛设总部可获奖励
完成9000人搬迁任务
体验盲人难
自觉学雷锋
我市将组团赴10城市
推介魅力洛阳
全市“三八”
妇女维权周活动启动
投资6亿多元
建设项目406个
“半边天”:我为创建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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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出台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企业在洛设总部可获奖励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迎博)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对外开放环境,吸引跨国公司和外埠大型企业集团总部、研发与营销机构在洛阳聚集和落户,提升我市区域优势,推动城市转型升级,我市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优惠政策。

  据介绍,政策从四个方面对来我市落户的公司和企业提供优惠:一是对从市外引进、在洛阳设立的各类企业总部,根据其年地方财政贡献环比增长额,自开业之日起实行3年期的财政奖励。奖励幅度按企业实际注册资金确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至8000万元(不含)的,实行20%的奖励;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含)以上的,实行30%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县(市)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担。二是从低收取总部企业的行政管理性收费。进入洛阳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总部企业,免收其属市级执收和有权减免的行政性收费。三是总部企业引进人才进入绿色通道。其高层管理人员要求流动到洛阳工作的,享受相关市民待遇;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高层次人才住房。四是引进总部的企业负责人未成年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照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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