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鸣旭)近日,涧西区的赵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她想把自己现住的一套90平方米的三室一厅对外出售,已经跟买主谈好了价格,但是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前要先缴纳二手房交易税收1万多元,双方都不愿意承担这一费用,谈判了一个多小时,最终没有达成共识,买方放弃了购买。有朋友给赵女士介绍了几种二手房交易的避税方法,她感到困惑:“不知道这样是否合法,有没有风险呢?”
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目前我市二手房交易日趋火爆,今年前两个月,我市市区共征收二手房交易税收已达192.2万元。近段时间,前来咨询的市民也不在少数,大部分人对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还不太清楚。
市地税局二手房交易税收征收窗口陈峰主任说,我市二手房交易税收正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但二手房交易价格虚假问题仍然存在。在征收过程中,买卖双方递交的交易价格,目前没有一个标准参照,形成了税收征收的一些漏洞。在交易过程中,有不少交易双方为了节省开支,都有目的地选择一些避税方式,殊不知,这一做法不仅触犯了税法,而且双方的利益也都无法得到保障。
为了获取收益,不少中介公司提出了所谓的“合理避税”方案,主要的招数有“高买低报”和“以租代售”等。税务人员提醒市民,这些二手房的避税陷阱您要当心:
“高买低报”虚定价格不受法律保护,对交易双方都存在风险。因为递交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过户价格是最具法律效力的,如果延期付款或存在纠纷,买方有可能根据低报的价格来付款,造成卖方利益损失;对买方来说,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报低的过户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增加再次出售的成本,同时银行贷款的实际比例也会因此而降低。
另外,“以租代售”对买家来说意味着很大的风险,虽然在价格上讨了点“便宜”,但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转让,从法律上来说,房子仍然属于卖家。如果因为房价上涨,卖家到时反悔不卖,买家只能吃哑巴亏。如果买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卖家又反悔,由于签订的是房屋租赁合同,买家会无法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