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自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在我国蓬勃开展。27年来,这项工作以其特有的全民性、公益性、法定性,在我市城乡普遍开展起来,染绿了洛阳的山川大地。全市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的人数累计达到6500万人次,建义务植树基地32万亩,累计义务植树2.7亿株。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推动下,我市国土绿化水平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42.56%,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6%,宜林荒山基本实现绿化,道路河渠绿化率达到95%,所有村庄实现绿化达标,环城生态防护林建设使城市环抱在森林之中。
党的十七大发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号召,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生态河南”“锦绣河南”的战略部署,全省上下掀起了植树造林高潮。洛阳是全省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地区,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再造一个新洛阳的关键性措施。总结回顾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历史,我们有欣喜、有自豪,但也应当看到还存在着许多不足:部分人对义务植树了解不够,尽责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地方存在义务植树宣传发动不深入,组织不到位,适龄公民尽责率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不足,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提高成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法律规定,将义务植树的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单位。各级绿化委员会和绿化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完成,对不能履行植树义务的适龄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以资代劳,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
二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植树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宣传义务植树的成效和典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绿化意识,依法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任意识,使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家喻户晓。
三要进一步创新义务植树形式。积极推进领导办绿化点、单位办绿化点,开辟新的义务植树基地,大力倡导绿地认种认养,广泛栽植各种纪念树、纪念林,加大以资代劳绿化费的收缴力度,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各县(市)区在规划义务植树基地时,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兼顾生态效益的原则,先近后远,先易后难,集中连片,统一治理。在树种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到有利于防火、防森林病虫害。城市近郊义务植树基地要考虑到居民休闲娱乐的需要。公路两侧的义务植树基地要考虑景观效果,偏远山区的植树基地要以水土保持为主要目标。
五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在义务植树工作中,林业部门应加强技术指导,统一整地、用苗、造林等质量标准,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绿一片。
义务植树,绿化家园,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再造一个新洛阳的推进器,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全市人民一定要积极响应全民义务植树的号召,以极大的热情迅速投入到建设绿色洛阳的热潮中来,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新洛阳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