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飛's
Baby:4日上午,我在《河南易典通信息》上看到了一条招聘信息,是“诚招兼职文稿校对员”的,我去应聘了,没想到被骗了。
洛阳新闻网:怎么被骗了?
飛飛's Baby:地点在南昌路银隆·家2
314室,我去交了50元钱,还签了协议,对方给了一堆测试稿件和文稿校对更正页,让回去改,说一个星期后交稿件,一切看起来都相当正规。11日,我如约去交稿件的时候,发现已经人去屋空了。
马上就访:“飛飛's
Baby”是一位漂亮的王姓女士。她给记者带来了4日的《河南易典通信息》,A3版上有这条“诚招兼职文稿校对员”的信息。她手上还有一张粉色的收据,上面盖着有“洛阳市流星苑设计制作中心专用章”字样的红章。她还给记者看了当时签的《协议书》。她是乙方,甲方仅在《协议书》上盖了章,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名。
王女士一直抱着一个档案袋,档案袋里是对方发给她的测试稿件和文稿校对更正页,共175页,王女士熬了好几个夜晚才辛辛苦苦完成了任务。她回忆,当时对方还建议她掏60元从他们那里租一本《新华字典》,因为觉得印刷粗糙,疑似盗版,所以没租。
随后,记者跟随王女士来到南昌路银隆·家2
314室门口,只见防盗门紧闭。王女士说,4日她来应聘那天,屋里还是挺热闹的,有4名工作人员。一个老板模样的,50岁左右的样子,只记得脑袋特别大。还有一个中年妇女和两个年轻人。他们说起话来“s”、“sh”不分,可能是南方人。
防盗门上,贴着几张留言纸。一个小便签上的留言为:“8日来应聘校对员的朋友,速去报案。本人已报案。”落款是“上当的中年朋友”。一张A4纸上的留言为:“都谁去报案了?留下电话,大家一起去,虽然钱不多,可是太气人了。”
11时左右,记者陪王女士到珠江路派出所报案。写完报案材料,王女士说她了解到自己是第七个报案的人。 记者 杨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