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3月13日电 (记者 张乐)新华社记者13日从浙江省东阳市法院获悉,该法院已于日前正式受理了轰动一时的“亿万富姐”吴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
出生于1981年的被告人吴英是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指控称:本色公司于2006年4月13日成立,下属有8家子公司。公司成立至2007年2月,吴英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情况下以借款、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在浙江的义乌、东阳、宁波等地向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共计7.2亿余元。在公司成立前,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12日,被告人吴英以相同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共计1.27亿余元。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吴英将非法吸收的存款用于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个人使用等,到案发时尚有5.3亿余元本金没有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