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洛阳孟津电厂一期工程拟取消GGH装置及提高脱硫效率由变更前90%提高到95%、脱硝效率由变更前的44.4%提高到66.6%,另烟囱高度由变更前210米增加到240米。
二、变更后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和变更前对比,在各稳定度平均风速情况下,SO2、NO2最大落地浓度均有所减小;变更后SO2在所有保护目标有所好转,特别是孟津县城可好转51.61 %。本变更方案环评既能减少故障点及运行难度又能增加脱硫脱硝效率,可从根本上减少大气污染。
三、单位名称:华阳(洛阳)电业有限公司孟津电厂筹备处
建地:孟津县白鹤镇西、西霞院南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凯旋西路88号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6F
联系人:周永隆、林孟贤 联系电话:0379-65588990邮编:471003
四、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联系人:钱兴福 朱新胜 联系电话:025-85287041 邮编:210042
五、详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材料登录在洛阳市环保局网页之公示公告栏,网址: http://www.lyhbj.gov.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