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女士:我怀孕期间,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我辞退。我能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吗?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刘建伟、谢亮:《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此类违法行为作出了惩罚性规定:用人单位违犯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此规定,用人单位违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有权选择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方式,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你单位在你怀孕期间将你辞退,违犯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