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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通过来信和电子邮件形式,将自己的应征作品等同时报市文明办、洛阳日报社、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上报截止时间均为4月10日。各单位联系方式为:市文明办,通信地址:洛阳新区市委宣传部302室文明办,电子邮箱:lywmb123@126.com;洛阳日报社,通信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报社编委办,电子邮箱:lyrbwmy@163.com;市广播电台,通信地址:洛阳市九都路67号,电子邮箱:ID333@Yahoo.com.cn;市电视台,通信地址:洛阳市九都路67号电视台总编室,电子邮箱:lytvzbs@163.com。
附《洛阳市市民守则》(1997年版)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地;
不欺侮老弱;不污言秽语;
不乱贴乱画;不扰乱秩序。
《洛阳市市民文明公约》(1997年版)
一、热爱祖国,热爱洛阳;艰苦奋斗,争创一流。
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爱护公物,保护设施。
三、绿化城市,美化环境;保持整洁,讲究卫生。
四、学习英模,助人为乐;团结友爱,见义勇为。
五、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计划生育。
六、尊师重教,敬老爱幼;助残济困,热心公益。
七、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勤奋工作,无私奉献。
八、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举止文明,品行端正。
九、公平竞争,讲究信誉;礼貌待客,热情服务。
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民共建,古都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