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实习生
连祎)从今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市政府第三届立法顾问将为我市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据介绍,市政府立法顾问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的论证和修改;参与市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等立法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应市政府要求,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等。
昨日上午,在我市召开的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冯俊岭等20人被聘为市政府立法顾问。会议提出,今年要在认真办好《行政执法未果事项周报》基础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市领导吴中阳、石海钦、陈卫平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