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3月26日出版的《光明日报》上撰文指出,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政策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房地产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住宅建设还不适应人口资源环境状况,科技贡献率低,资源消耗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政策体系。
对此,我们有以下三点思考:
第一,坚持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目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面临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乡人口迁移,城镇住房需求大,但资源承载力相对不足。因此,制定住房政策必须坚决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减少住宅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一要合理规划,主要建设中小套型住房。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确定适当的住房建设套型面积、建筑形态和建筑容积率。二要科学建设,提高住房的节能环保水平和住房品质。加快住房科技创新,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技术。三要引导居民适度消费。既要支持和保护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改善居住条件。同时也要加强国情教育和政策引导,反对超前消费,树立经济适用、理性适度的住房观念,形成节约资源、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第二,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体系。随着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目前中国城镇80%左右的住房交易,已经通过市场进行配置。国内外经验表明,市场机制可以较好地适应不同家庭的多样化住房需求,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同时,要继续强化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职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一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二要从中国未来一段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发,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帮助那些既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没有能力进入市场的家庭。三要多种途径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环境整治。
第三,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加强对农民住房的政策研究和引导。要根据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情况和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建设的原则,深入研究进城定居农民享受城市住房政策和农村宅基地政策的衔接。积极探索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措施。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