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江涛 实习生 连祎 通讯员 杨波)酒后一时起贪念,抢劫出租车司机112元,孟津朝阳镇农民李占楷前天被老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2月12日晚上7时许,李占楷和朋友酒后乘坐司某的出租车回家,行至老城区邙山镇徐村下河自然村时,李占楷突然用胳膊卡住司某脖子,持刀鞘顶住其后腰,欲实施抢劫。此时,同伴劝其放弃,但李占楷不予理睬,强行抢走司某现金112元,作案后立即下车逃走。司某看清李占楷去向后,立即拨打110报案,民警随即赶到,5分钟后就将李占楷抓获。
老城区人民法院前天对这起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李占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钱财,公诉人指控的抢劫罪罪名成立。法庭同时认为李占楷系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定从轻处罚。
有关部门前天还组织了部分出租车司机和社区居民前来观看案件审理过程,进行打击“两抢一盗”普法宣传教育。法官提醒,市民和出租车司机夜间外出时要提高警惕,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避免和犯罪嫌疑人发生正面冲突,犯罪嫌疑人离开后要立即拨打110或到最近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