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领导在听取城市规划设计情况汇报时要求城市规划吸纳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市民是城市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和最佳评判员,城市规划应该鼓励市民参与。
编制规划时,深入体察民情。规划部门应通过了解规划区域内相关利益群体的职业构成、民族,充分考虑如何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情绪,使城市规划更“亲民”。
完善规划时,主动听取民声。规划部门应通过公示规划绿地面积、街道走向及学校、菜市场、公厕等配套设施,问计于民,使规划更科学、合理。
实施规划时,邀请群众监督。规划部门在招投标以及建设实施时,应增加透明度,邀请市民代表全程参与,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规划落实。
鼓励市民参与城市规划,既体现城市建设的民本思想,也可增强市民的城市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