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大学毕业生分赴农村担任“村官”。
这次选聘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这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策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可优先录取。市委将在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生活补贴、任职、报考“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方面研究制定有关政策。(骆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