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车主可以查看修车结算清单避免成为“冤大头”;客车“倒客”、“甩客”将受重罚……近日,我市各级运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对即将实施的《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宣传。记者从市运管处了解到,这部5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有很多地方和老百姓息息相关。
客运票价必须公示
乘坐长途客车最怕的就是遭遇“乱要价”,一些不法客运经营者趁乘客急于乘车而漫天要价,让乘客深感无奈。《条例》明确规定,旅客运输车辆应当在车厢内明显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客运线路标志牌和里程票价表,并公示监督电话。如果客运方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处300元罚款。
“坐长途客车被倒来倒去”也是出远门人的一怕。《条例》规定,客运方“不得中途甩客,不得随意更换车辆或者将旅客转交他人运送”。此外,因客运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旅客意愿安排改乘或退票。
客车上发生丢东西、受伤之类的事情客运方有责任吗?《条例》明确规定,客运经营者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生。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司乘人员应当及时报警,积极救助。
驾校要公布收费标准
本想拿私家车驾驶证,可在驾校里只能偶尔摸摸大“东风”,使学员学习质量得不到保证。今后,驾校的“硬件设施”可要规范了。《条例》规定,驾校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并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教练车,按规定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学员档案等。
此外,用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车辆,应当在车体外部适当位置喷印经营者单位名称、监督电话,悬挂教练车牌,安装并使用学时记录仪。
修车要提供结算清单
私家车越来越多,但不少车主对维修并不懂行,有时换个小零件对方就收费好几百元,这让很多私家车车主感到“窝火”。
为了保证车主心里有本“明白账”,《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要按照核定的类别挂牌经营,并公布维修收费项目及标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不得虚报作业项目。
同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不得利用配件改装、拼装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及技术参数。
本报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薛保国 党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