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就做好2008年“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2008年“五一”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杜绝节日期间的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市纪委、市监察局就加强我市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申以下要求:
党员干部要遵守五个严禁,廉洁勤俭过节。主要内容如下:
1.严禁借节假日之机在本市范围内,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单位和个人用公款购买、收受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代币购物券(卡)。
3.严禁公车私用参与婚庆、钓鱼、旅游、接送学生、学开车等事宜;不准以考察学习、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名义用公款公车到旅游景点参观;不准采用个人出资和单位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观光旅游;不准参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旅游活动。节日期间各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封存管理,值班车辆和工作用车在节假日开始前要分级备案。
4.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事前报告、事后说明制度。
5.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以赌博等形式变相收钱敛财。
市纪委、市监察局举报电话为:63938859、13838866581。
(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