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28日电 (记者
汤计)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一案经过公安机关7个多月的侦查,案件事实已经查清,陈相贵、刘艳英、陈奇等10名犯罪嫌疑人正式被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相贵、刘艳英等人自2002年8月注册成立辽宁万里大造林公司、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以来,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在国内12个省区市陆续设立近百家分公司,以“托管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采取传销方式不断发展扩大其销售团队,违法取得土地(草原)使用权,私自改变草原用途,营造假速生丰产杨树林,大肆进行虚假宣传营销,通过培训洗脑不断发展业务人员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的手段,诱使全国3万余名群众投资认购林权,销售林地(林权)43万余亩,非法经营额达12.79亿元,变相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虚假广告罪和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