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洛阳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新奥液化气有限公司……这些让人有些陌生的企业名字,因为和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开始逐渐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它们的前身,人们倒一点儿也不陌生:洛阳市燃气总公司、洛阳市公交总公司、洛阳市自来水公司、洛阳市液化气公司……
作为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由市公用事业局管理的企业,名字变化的背后,意味着企业的性质也悄然在转变。
公用事业行业完成改制
市公用事业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向记者表示,由该局管理的燃气、液化气、公交、供水等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了改制,建立了较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唯一剩下的是道路照明和灯饰行业,“这是一个纯粹的公益行业,因此没有改制”。
2006年4月29日,由市燃气总公司、新奥燃气控股公司、中国华油集团公司合作成立的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揭牌。以此为突破口,我市公用事业改制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2007年12月18日,市公交总公司改制为市公交集团。
2007年12月28日,市自来水公司改制为市水务集团。同日,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与市政府正式签订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市液化气公司在完成“事改企”后,由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并购,今年1月17日,洛阳新奥液化气有限公司正式揭牌。
此外,今年1月30日,隶属市环保局管理、属于公用事业行业的市热力公司,改制为洛阳热力有限公司。
改制以提高效率为目的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人介绍,我市的公用事业改制是从2005年开始的,改制时间在全省比较靠后。改制前,很多企业实行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化管理,公交、热力等行业每年需政府财政补贴,液化气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包袱重,连年亏损。
市国资委负责人近日向记者表示,公用行业在改制中,通过积极的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融资,首先解决企业的制度问题,进而在此基础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以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方式,充分释放企业活力和职工的劳动热情,引入社会资本,提高资产经营效率,使企业向投资多元化、服务社会化和运营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人表示,每家企业改制方案最终都是由市政府批准进行的,改制具体有三大积极作用。
第一,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公用事业行业由政府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有利于形成市场竞争,提高公用行业的服务保障水平。
第二,有助于提高企业效益。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改制后企业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通过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可以逐步减轻市政府发展公用事业的财政负担。
第三,有利于发挥和调动企业经营者、职工的积极性。因为经营者和职工在企业中参股,企业的经营效益与企业经营者、职工的收入直接挂钩。
公益性不会随之改变
一方面是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市场为导向,另一方面,因为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人们不免产生这样的疑问:公用事业改制后,其承担的公益性如何得到保障?
为确保公用事业的公益性不改变,市公用事业局负责人表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他们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城市的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等,均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由政府控制,不改公益性,确保公众利益不受到损害。由于价格倒挂、担负社会公益而产生的企业亏损,按实际情况由政府采取补贴,同时可以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损。
政府职能部门统一制定和规范行业服务标准,通过加强对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管,如公交线路的发车时间和密度、瓶装液化气的容量等,使公众能享受到良好的公共服务。
此外,政府依法享有公用行业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审批职能,通过这一职能,主管部门可以从宏观上控制市场准入,形成市场有序竞争。
一个例子是,改制后的洛阳市公交集团,仍然执行原有对老人、学生、军人等群体的优惠政策。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公用事业改制坚持的原则,不是一卖了之,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公用事业的效率,从根本上解决公用事业不能完全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当然,改制后的企业,如果能通过自身发展获得一定积累,进而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是一件好事。 本报记者 李松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