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企业请办事项10天以内办结承诺
一、在全局所有窗口单位推行“4S”(迅速、诚恳、灵巧、研究)服务,更新服务和管理理念,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加强岗位练兵,提高业务素质,优化服务程序,压减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把企业请办事项平均在10天以内办结。
三、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许可事项,切实按规定及时办理,对因材料不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并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咨询。
四、为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派出首席治安服务警官,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五、聘请企业代表和服务对象为公安机关廉政监督员,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市地税局:企业请办事项10天以内办结承诺
一、税务登记服务承诺:符合条件、资料齐全情况下,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即时办结;注销税务登记,2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停业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复业登记,即时办结;申请报验登记,即时办结;申请办理税务登记验证、换证,即时办结。
二、发票办理服务承诺:符合条件、资料齐全情况下,申请购领发票,即时办结;申请自印发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申请代开发票,即时办结;申办发票兑奖,即时办结。
三、纳税申报服务承诺: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申报,2个工作日办结。
四、减、免、缓、退税服务承诺: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由县(市)区地税局负责审批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由市地税局负责审批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数额较大、情况复杂的,4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要报省地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及时报送上级税务机关审批;对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多缴税款申请退税,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市水利局:企业请办事项10天以内办结承诺
一、加强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所有行政许可、服务项目进入中心统一办理,对窗口充分授权、规范管理,对企业实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
二、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程序、条件、时限,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规范行政、礼貌待人、文明廉洁。
三、开展争创“模范示范岗”和“服务标兵”活动,促进行政服务优质高效。
四、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否定报备、责任追究等监管制度,主动接受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