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洛发〔2004〕23号)和《中共洛阳市纪委、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建立督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洛纪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督查巡视组于2008年5月至7月对汝阳县、洛阳市老城区、洛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洛阳市园林局6个单位的现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执行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八种良好风气”;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遵守人事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巡视。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两个督查巡视组的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第一督查巡视组督查巡视单位:洛阳市老城区、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园林局,举报电话:13838866581
第二督查巡视组督查巡视单位:汝阳县、洛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洛阳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举报电话:13693820750
200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