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宣,字少平,东汉陈留(今河南杞县)人。董宣为官清正廉明、公道正派、执法如山,深得百姓拥戴。汉光武帝刘秀知人善用,擢升董宣为洛阳令,维持京畿重地的治安。董宣在任洛阳令时,不惧权贵,刚直不阿,传下“强项不屈”的著名典故。
董宣到任后,得知湖阳公主(刘秀姐姐)的苍头(家奴)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杀人,藏匿在公主府中,官吏不敢到府中捉拿。
董宣了解情况后,决定智取杀人犯,为民除害。一日,湖阳公主外出,那个苍头陪侍在车上。董宣得到报告,便领衙役在夏门亭拦住公主马车,命衙役将苍头拿下,历数其罪责,然后就地正法。
公主何曾受过这等屈辱,立即奔皇宫,向光武帝哭诉告状。光武帝听后勃然大怒,马上传旨董宣进宫,欲处死董宣。董宣面无惧色,从容说道:“容我一言,死而无憾。”光武帝没好气地说:“你有何话可讲?”董宣说:“陛下圣明,实为汉室中兴英主,却如此袒护公主、纵奴杀人,将如何治理天下?我不用棒杀,请求自尽。”话音未落,便一头撞向殿柱,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见此,马上叫太监拦住。为了给姐姐一个面子,刘秀叫董宣给公主叩个头,赔个不是。董宣大声说:“臣无罪。”光武帝便令太监强按董宣的头,向公主赔礼。董宣双手按地,硬着脖子,如卧虎一般刚强不屈。光武帝不是个糊涂的君主,董宣那一番理直气壮的忠言,以及刚直不阿、严格执法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他。他说:“董宣这个强项令,真拿你没办法。”称之为“强项令”,也就是硬脖子县令的意思。
光武帝命董宣下殿,并令赐食。董宣吃得颗粒不剩。刘秀问故,董宣说:“臣食不敢遗余,如奉职不敢遗力。”刘秀大为感慨,赐钱30万,并通告百官。董宣把钱分给了下级官吏。从此,董宣声震京师,恶霸豪绅闻之皆胆战心惊,不敢再依仗权势为非作歹。百姓则称他为“卧虎令”,编歌谣赞他:“桴鼓不鸣董少平。”(桴为衙门口放置的鼓槌,用于击鼓鸣冤)。
董宣任洛阳令5年后去世,时年74岁,死后以布被覆尸,家无余财,只有“大麦数斛,敝车一辆”。光武帝闻知,感叹道:“董宣廉洁,死乃知之!”诏令以大夫之礼厚葬。今洛阳老城有董宣祠,虽历经风雨沧桑,仍保存有古槐一棵,向人们诉说着当年强项令“撞柱护黎民”的感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