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梅芳)连日来,我市广大党员在前期捐款的基础上,又踊跃交纳“特殊党费”,向地震灾区群众奉献爱心。24日、25日是双休日,但许多党员仍在积极交纳。
中央组织部18日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接到通知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拿出自己当月的全部工资捐给地震灾区,市级党员领导也纷纷以交纳“特殊党费”的方式向灾区人民表达关爱之情。
我市党政机关、各县(市)区也纷纷组织交纳“特殊党费”。市委办公室121名党员交纳“特殊党费”12.21万元,市政府办公室240名党员交纳“特殊党费”20万元,市委组织部机关70名党员交纳“特殊党费”7.95万元,市委统战部机关共产党员交纳“特殊党费”3.88万元。
市委组织部党管科负责人介绍,根据中组部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交纳的“特殊党费”,由各级党组织交至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代收后直接交中组部代转。党员一次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由中组部向本人出具党费收据;党员一次交纳“特殊党费”500元至1000元(不含1000元)的,由省委组织部向本人出具党费收据;党员一次交纳“特殊党费”200元至500元(不含500元)的,由市委组织部向本人出具党费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