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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化两个责任主体。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代表“两个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和督促检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企业法人代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自觉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健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同时,重点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引导和动员基层干部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提升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