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王先生问:年前我和妻子协议离婚,但住房是我婚前按揭购买的,支付了首付三成的房款,余下的房款为婚后按揭支付,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请问房子应如何分割?
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樊仲瑞、索亚星:王先生的问题涉及物权取得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王先生在婚前办理按揭,按照房产证登记内容,房屋的所有人就是王先生。
《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在婚后仍为一方所有,但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王先生结婚时,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有,那么该房屋仍属王先生个人财产。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按揭款,也不能改变房屋由王先生个人所有的性质,离婚时应由王先生补偿已付按揭款的一半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