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建民 通讯员 闪朝晖)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从6月份起,该局设立环境信访领导接待日制度,解决群众有关环境问题的投诉。
环境信访领导接待日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上午,由市环保局领导或有关单位负责人值班,接待上访群众投诉。对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他们将尽快派出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落实,情况属实的,根据污染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向污染单位下达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督促污染单位整改。同时,向投诉人通报调查处理意见,请投诉人监督整改。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本月的接待日为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