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文明洛阳、魅力洛阳、和谐洛阳”作出自己的贡献,市直机关全体人员特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1.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警指挥;
2.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
3.骑摩托车时戴安全帽,开轿车时系安全带;
4.驾驶机动车辆遇没有信号灯路口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
5.骑自行车、电动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自觉走斑马线;
6.行人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要遵守交通信号;
7.在带头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影响和带动身边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遵规守法,珍爱生命,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你、为我、为他、为大家,共同营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的良好氛围,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光添彩。 市直机关全体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