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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市民政局倡导社区工作人员“从我做起”
  为积极响应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认真落实在市区开展的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制止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保障良好的社会秩序,市民政局倡导社区工作人员“从不闯红灯做起,做文明市民”。

  一、做好宣传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内要大力宣传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让社区居民进一步了解闯红灯的危害性。一是通过在社区的主要路口增设公益性广告,悬挂条幅并在社区宣传栏内定期刊登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内容;二是在社区警务室、服务大厅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积极参与营造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提高社区居民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二、社区工作人员更需自律

  1.加强交通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

  2.不闯红灯,从我做起。

  3.发挥表率作用,做文明市民。

  三、社区工作人员闯红灯要受处罚

  对社区工作人员闯红灯的将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罚:

  1.年终绩效考核时,记不称职,并取消其年终绩效补贴。

  2.对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将解除聘用合同。

  3.对全供事业单位下派的社区工作人员,不但在年终绩效考核时记不称职,而且将会同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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