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梅芳 通迅员 秦奋飞)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暨救灾救济工作会议上获悉,10月31日前我市将完成11103间房屋的改造任务,确保3701户困难群众入住改造后的新房。
市领导高凌芝、杨玉龙、张素环参加会议。
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在栾川县、洛宁县进行了试点。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市将完成11103间房屋的改造任务,所有危房改造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全面完工。
据了解,偃师、新安、伊川、栾川及高新区的困难户,市财政按照每平方米136元的标准补助。孟津、宜阳、汝阳、洛宁、嵩县、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洛龙区、吉利区的困难户,市财政按照每平方米204元的标准补助。